彭宇案,道德滑坡的责任谁来承担
彭宇案,道德滑坡的责任谁来承担
一份公正的判决让法官承受了一辈子不公正。"深圳头条"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件一起不该诉讼的诉讼导致王浩法官承担了"道德滑坡"的责任。为了办案而办案,"彭宇案"法官王浩公正判决是否应该接受惩罚?南京法院过分炒作"司法公正",结果弄巧成拙引发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滑坡。
办案法官王浩沦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替罪羊,彭宇及其代理律师的狡辩及其通过舆论协助其掩盖其关键证据细节,因此逃脱谴责。
为什么"彭宇案"获得这么高的新闻热度?因为太多的司法腐败不可以拿到桌面上来谈,因此这起没有腐败的腐败案件就让王浩法官承担替罪羊的责任了。唯司法论的失败导致王浩法官沦为司法体制的替罪羊。这起案件的舆论炒作对各方有利。

·第一、对法院有利,因为王浩法官坚持了公正判决。
·第二、对新闻有利,显示了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三、对于彭宇和代理律师有利,他们获得了最低限度的罚款。
·第四、对于原告徐兰有利,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赔偿。
·第五、对于司法体制有利,通过没有司法腐败的腐败维护了当今社会司法公信力。
问题究竟出现在什么地方?其实人们最想说的就是司法如果超越了道德的约束,这就是司法体制的失败,结果就是法官王浩做为替罪羊,让这个永远不能够解决的问题永远的解决了。

回忆一下这起案件新闻舆论的基本过程。彭宇案是中国当代法制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案件,在其审理过程中媒体对案件进行了炒作,在媒体的报道下案件的事实成为了彭宇"好心帮扶反被讹",由此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道德滑坡"现象。
一审的审判人员遭受了舆论暴力,法院的公信力遭受了较大的打击,二审的低调处理以及整个法院系统的沉默使得这个案件长达数年仍在持续发挥影响。最高法院认为司法系统要重视案件过程中产生的舆情风险,后来一些地方出现了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陷等现象,许多人认为是受到了彭宇案的影响。此外人们也将一些事件与彭宇案联系起来。

·1、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看见王秀芝老人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秀芝倒地受伤。随后王秀芝称其是被许云鹤开车撞倒的,并将许云鹤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许云鹤承担40%的责任,其中判决书提到,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远,被告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影响。二审维持原判,该事件被称为"天津版彭宇案"。

·2、2011年,广东佛山女童"小悦悦"遭两车连续撞碾,18个路人未出手相助的事件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10月21日零时32分离世。该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又据此联想到彭宇案。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新浪网对4065人进行了在线调查,数据显示造成社会冷漠的两大主因之一是彭宇案等案例的影响(有65.7%的被调查者表示,彭宇案等案例暗示了公众做好事可能会吃亏)。

·3、佛山小悦悦事件。2017年网上流传一个视频:河南驻马店一女子过马路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在地,随后女子横躺在马路上一动不动,期间多辆汽车和多名行人路过,但是没有一辆车停车查看情况,也无一人上前施救,一分钟后该女子遭到另一辆汽车二次碾压,期间有许多人拨打救助电话。
最高人民法院因此通过微博发布长文重提彭宇案。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志伟在2012年时评论道:彭宇案是一起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公众舆论解读为"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评论道:该案中从法律真实看来,彭宇在第二次庭审时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否认是与老太太相撞。

第三次开庭中原告方提供了一份主要内容为:彭宇陈述两人相撞情况的笔录照片,而从客观真实看来事过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而当年的媒体将彭宇塑造成"被冤枉的好人",使得人们对于该案的误解越来越深,至今仍然有不少人坚信彭宇仅因施救而被判赔偿的假象。
彭宇案被报道后许多记者找到徐寿兰家中,希望对其进行采访,邻居表示不堪其扰,其家中使用的座机号码即便已经换了新主人,仍然经常被错打。徐寿兰一家于2010年搬离原住址将房子租了出去,徐寿兰于2010年8月去世。

2015年2月9日晚,央视主题力"谣言乱"法法不容"的《焦点访谈》中再次公布,2012年时事实真相被披露,在第二次开庭审理案件时,彭宇是承认撞了人的。王浩法官对彭宇案的一审判决引起了社会极大争议,许多人对判决表示不满,有人还打电话给王浩进行辱骂。
彭宇案后王浩被调离原任职法院,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的司法所。





























